12.28.2009

反思能力高「係良知表現」(蘋果日報轉載)

反思能力高「係良知表現」
2009年12月27日


【本報訊】樊俊朗同學在敏感國度的敏感時刻發聲支持劉曉波,香港關心國情的師生都大讚了不起。 03年號召全港反 23條立法的伍展邦認為樊同學反思能力高,非常值得尊敬﹔曾帶領學生與維權人士許志永會面的通識科教師張銳輝則認為,樊同學的行動象徵了中國未來發展的希望。
正在大學修讀法律的伍展邦大讚樊同學「了不起」。他說:「始終喺內地發表民主言論係好危險嘅事,我覺得樊同學好了不起,非常勇敢同值得尊敬。」伍展邦又讚賞樊同學的反思能力:「尤其係佢曾經相信過左派嘅言論,能夠識得判辨是非更加難能可貴,我諗香港嘅左派應該好好向佢學習,唔係中央政府做乜都照單全收。」

李柱銘大讚「非常好嘢」
曾帶領學生到北京與維權組織公盟創始人許志永座談的通識科中學老師張銳輝說,像樊同學這種年輕一代的勇敢言行,是中國未來發展的希望。他說:「喺內地咁嘅環境下,能夠公開支持劉曉波,需要付出好大勇氣,係有良知嘅表現。」
公民黨副主席梁家傑相信,樊同學有今次改變,原因在於有機會親身比較兩地在人權、自由和法治制度的差別,尤其是在今次劉曉波事件上,「呢位同學喺內地感受過,就會更珍惜香港嘅價值」。
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大讚樊俊朗「非常好嘢」。他認為樊同學由以往不支持泛民,到返回內地讀書後,改變對爭取民主、自由的看法,對此他並不感到意外,因為香港年輕人一出生已享有法治、言論自由,認為是理所當然,根本毋須爭取,更不會意識到爭取民主、自由有何重要,可是當他們到內地,知道內地沒有法治、言論自由後,就會明白香港的可貴。李柱銘認為香港年輕人應多到內地看民間情況,就會明白泛民爭取民主之目的,以及港人為爭取民主,必須有所付出。

香港小子了不起! (蘋果日報轉載)

香港小子了不起!
重慶校園貼大字報 硬挺劉曉波
2009年12月27日



【本報訊】香港人追求民主的勇氣不限於維園,也不限於羅湖邊界以南!北京當局在聖誕節重判異見人士劉曉波,激起國際社會齊聲譴責。一名在重慶求學的香港學子也不懼壓力,挺身而出,在校園裏公開張貼大字報,硬撐劉曉波,即使一度被公安帶去問話,亦無所畏懼,矢言不悔。內地學者和本港教育界人士無不讚他「了不起」!
重慶港生貼大字報挺劉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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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將港人追求民主的勇氣帶到內地的學生,名叫樊俊朗,曾就讀上水新界喇沙中學,今年 9月北上就讀於重慶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一年級。本報記者昨日聯絡到身在重慶的樊俊朗,但他以不方便為由婉拒採訪,亦不願回應有關查詢。不過,與他相熟的內地學生和有關人士則對本報證實他前日的勇敢之舉,並對他的行為大表嘆服。

「感受到被打壓言論苦況」
前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人民中級法院在全球關注下,一審重判劉曉波 11年刑期,引起海外輿論齊聲譴責,北京維權人士到法院抗議,本港團體也到中聯辦示威抗議北京倒行逆施。在重慶,在中國著名的西南政法大學校園內, 20歲的樊俊朗挺身而出,貼出「支持○八憲章,聲援劉曉波先生」的大字報,並在人來人往路邊打出支持劉曉波的橫額。
但大字報和橫額很快被校方和公安扯去和沒收,樊俊朗還被公安帶走,直到當晚才釋放。「西南政法大學學生拉橫額聲援劉曉波」的消息即時在網上被熱傳。昨日樊俊朗的香港人身份也被他的同學和朋友披露,同時被披露的,還有他從公安派出所回來後,在網誌發表的文章,談及他對事件的感受和心聲。
樊在這篇題為〈原來,我們並不孤單!〉的網誌中寫道,「我真的沒想過會有這效果,本來我以為自己是孤軍作戰。誰知,國家還有很多知識分子,還有很多一同追求民主自由的年青人。我真的很感動,原來在中國大陸,也有很多人關注 LXB(劉曉波普通話拼音 Liu Xiao Bo代號)先生與(○八)憲章。」
他在文章中坦言,以前自己對大陸抱有幻想,認為共產黨領導下,國家強盛進步,但到重慶後「我才真正感受到,內地被打壓言論、思想被控制的苦況」;「在政治上,原來還是原地踏步,甚至可說是退步」;「現在的我,不會再相信共黨會進行改革……到這一刻,(我會)明確反獨裁、反一黨專政、反打壓人權……」
樊俊朗在回應內地關心他的網友時坦言,自己因為喜歡法律,也很想為國家改革做貢獻,所以到大陸讀書,「但到了才知道,很多事與想像差距很大」。對此次事件他認為自己「沒有做錯,也不後悔,不擔心」。他還說:「多謝你們!你們讓我知道,我並不孤單!大家一起努力,國家就有希望!」

「讓內地年輕一代感愧疚」
現居成都的內地著名學者冉雲飛昨對本報指,樊俊朗的行動「非常了不起」,「讓我們內地年輕一代備感愧疚」。他認為,香港對中國民主事業的推動作用「居功至偉」,樊俊朗作為香港年輕人的代表,「將鼓勵我們(為中國的民主事業)更加勇敢,更加有所作為。」
而樊俊朗的作為同樣引起本港學界反響。正在大學修讀法律的本港學子伍展邦讚樊同學「好了不起,非常勇敢,同值得尊敬」。通識科老師張銳輝指,在內地現政治環境下,樊同學的行為「需要好大勇氣,係有良知的表現」。網上資料顯示,樊俊朗曾任新界喇沙中學學生會主席,是《○八憲章》第 17批簽署者之一。

12.07.2009